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镇政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等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加快速度“跑”起来的姿态,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丹徒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以上,观测设备、信息网络设备运行监控率达95%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期间平均提升5%,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时间达到45分钟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再下降15%。到2035年,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效益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智能网格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更加精细,气象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气象现代化水平和整体实力进入全市前列。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明确覆盖到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职责。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镇江市丹徒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履行好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气象、应急、消防、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落实《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纳入基层网格化服务事项清单,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
(四)强化城乡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升全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落实《镇江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17〕158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镇江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01号)、《镇江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规范》(镇应办发〔2018〕2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管理。完善丹徒区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拓展发布渠道,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等公共发布渠道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基层社区、城市网格推送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
(六)加强民生保障气象服务。加强面向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气象服务,提升城市管理、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专项气象服务,聚焦重要交通气象服务领域,推进信息共享,完善交通气象保障体系。建立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丰富产品种类,创新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拓宽发布渠道,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影响力、满意度。完善气象信息共享和智慧气象服务平台,改进居民生活、健康出行气象服务指数产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公众气象服务需求热点自动感知技术,实现对象分众化、服务随行化、产品多元化。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推动气象动态信息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嵌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
三、聚焦“生态丹徒”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七)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沿江重点区域生态气象监测站建设,增加相关生态气象要素监测,增强自动化观测能力。开展城市效应监测、城市绿化生态布局气候效应评估等,为城市植被生态和土地开发利用等开展生态气象服务。
(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深入研究大气重污染及雾霾天气预报技术方法,提高雾霾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精细化水平,延长预报时效。强化部门联动,推进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升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气象应急响应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联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23号)精神,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
(九)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建设,以服务需求为引领,开展农业气象智慧观测,融入全省物联网农业气象综合观测体系,规范农业小气候观测站运维和数据管理。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业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和覆盖面,实现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的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深化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气候好产品”品牌论证服务,加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强化葡萄、茶叶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保险研究,深化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与生活、生产相关的气象环境舒适度等方面的服务,开展天气、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的气象提示服务。开展旅游气象服务,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旅游景区应急联动机制,构建服务全区旅游的气象安全网。
四、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十)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实现地面气象观测站点全区平均间距小于7公里,加密城乡气象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点。发展智能观测、协同观测,充分利用卫星、雷达、微波、激光等手段,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综合气象观测保障,全面完成智能台站改造,提升气象观测自动化保障水平,继续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
(十一)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构建支撑无缝隙预报预测的气象模式体系,建立0-15天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落区的智能化、网格化预报平台,开展0时刻实况分析、0-12小时短时临近和0-15天延伸期网格预报的初步应用。构建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以及重大气候事件、气候异常的客观化、概率化预报预测系统。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实现气象要素预报向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延伸,提升预警准确率,延长预警时效。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预报业务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
(十二)提高气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升级改造气象通信网络,促进气象专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传统技术的融合应用。完善高性能计算、信息存储处理、数据共享融合系统,增强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数据资源整理编目,制定数据共享目录,提升气象信息社会共享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
五、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十三)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以创新团队为主体、以科研项目为抓手、以科学管理为保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围绕生态文明、气象服务、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以科研带动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气象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十四)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基工程,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建设适应丹徒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加大一线优秀人才支持力度。以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知识培训等为重点,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培训工作,为丹徒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六、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气象治理效能
(十五)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气象保障职能,以社会化为导向大力发展专业气象服务。进一步开放气象服务市场,探索气象科技服务新思路。深化气象业务科技体制和气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和发展双重领导、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进一步明确气象事权和相应的支出责任,建立健全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考评机制。
(十六)加强气象法规法治标准化建设。推进气象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气象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气象行政审批、气象行政监管、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发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全面落实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气象社会管理依法履职。加强队伍素质提升健全机制建设,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气象事业依法规范发展。
(十七)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把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信用奖惩制度,开展联合惩戒。落实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压实企事业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雷电防护措施。
七、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发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气象工作任务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九)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定位,根据《镇江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镇政办发〔2021〕56号),结合气象事业发展需求和气象防灾减灾实际,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应急管理、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
(二十)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