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丹徒区2008年高效农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实施意见》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丹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
丹徒区2008年高效农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实施意见
为切实推进高效农业的发展,扶持重点项目的启动、实施,区政府决定对全区高效农业重点项目实施专项财政资金补贴,具体意见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范围包括种植业(含林业、园艺等),养殖业方面的高效农业项目,所有项目必须经过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批复。
二、补贴原则
1.以奖代补的原则
高效农业项目的资金投入本着项目实施主体投入为主、政府财政资金扶持为辅的原则。已经批准列入市级以上财政支农各类项目的,区财政按规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未被市级以上立项的区重点农业项目,区级财政对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2.重点突出的原则
重点扶持“四个万亩”(万亩蔬菜、万亩虾业、万亩茶叶、万亩柑桔)和“菜篮子”工程项目,兼顾其他各类高效农业项目。
3.区域优先的原则
对“四个万亩”的重点区域和市、区两级高效农业重点规划布局的区域予以重点扶持,兼顾其他区域。
三、补贴内容
1.基础设施
高效农业重点项目的沟渠、砂石路等基础设施。
2.结构调整
①生产设施:主要是指设施农业所必需的硬件投入,如钢架大棚、喷滴灌等。
②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主要包括种苗的引入与生产。
3.土地流转
主要包括青苗费、土地租赁费等。
四、资金分配
2008年扶持资金总额为300万元。按照不同项目实施要求进行资金分配。
1、全年发展茶叶3000亩,扶持资金80万元;
2、全年发展虾业3000亩,扶持资金40万元;
3、全年发展蔬菜3000亩,扶持资金40万元;
4、全年发展应时鲜果2000亩,扶持资金40万元;
5、全年发展花卉苗木3000亩,扶持资金30万元;
6、规模养殖及养殖小区建设3个,扶持资金30万元;
7、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扶持资金20万元;
8、其他高效农业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
五、项目管理
1.立项管理
按照“丹徒区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向所在镇(园区)人民政府、区农林局(丹徒区高效农业办公室)逐级申报;区农林局、财政局统计汇总和初步筛选后,组织农口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报请区政府批准立项、批复。
2.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被批准立项后,由实施主体(单位)制定详细设施方案并送报区农林局、财政局审批。设施方案被批准后,实施主体(单位)应严格按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区农林局、财政局将按照本管理办法、参照省市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检查、督查。
六、资金管理
我区2008年高效农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的原则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按序时向镇(园区)政府报告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完工后,提交项目竣工申请。区农林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提出意见,会同区财政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提出财政资金补贴意见。